危大及技术复杂工程、建设工程消防工程、施工许可限额以下工程、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四新”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完善联合验收制度,建立基于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的验收机制。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衔接机制,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提升监督执法队伍标准化、专业化水平。继续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和“质量月”活动。加强工程建设开放日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投诉通报机制,规范投诉处理程序。
专栏 7 强化质量安全重点监管专项 |
序 号 | 任务 | 内容 |
1 | 预拌混凝土 | 健全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和使用环节质量管理机制。依法严 |
|
| 厉查处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违规使用、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工作,建立产品供应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
2 | 危险性较大、技术复杂等 分部分项工 程 | 持续开展轨道交通、重大复杂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评估工作。强化危险性较大、超规模、技术复杂等分部分项工程监管,在方案论证、实施跟踪、专家论证、监督执法等方面完善制度规范,确保工程安全可控。鼓励推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使用、维护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强信息化安全技术研发推广,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消除重大隐患。 |
3 | 消防工程 | 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管融入现行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将消防分部分项工程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日常监管重点,强化消防施工质量过程监管。 |
4 | 施工许可限额以下工程 | 探索施工许可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手段,实现能知道、能落责、能监管、能处罚、能考核的“五能目标”。 |
5 |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四新”工程 | 严格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 “四新”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选用“四新”的基本原则,建立“四新”专家论证制度,严格落实“四新”使用管理,进一步强化“四新”使用监管。 |
五、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现代治理体系
深入落实推进北京市营商环境改革 5.0 版,结合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磋商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 改革,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首都建筑业营商环境, 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