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华鑫证券一营业部员工也因违规炒股被山东证监局处以“没一罚一”。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8月14日至2018年7月25日期间,华鑫证券烟台迎春大街证券营业部陆远阳使用“刘某林”账户进行证券交易,期间累计交易股票20只,买入金额为2018.65万元,卖出金额为2274.66万元,买卖股票总成交金额4293.31万元,获利33.43万元。山东证监局决定,没收陆远阳违法所得33.43万元,并处以33.43万元罚款。
被“没一罚一”的还有东北证券原合规老总。1月7日,证监会对东北证券时任合规管理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綦某违法炒股的行为作出处罚。綦某在东北证券任职期间,使用直系亲属李某账户,于2010年11月17日至2014年10月10日期间违法买卖“隆华节能”等股票,交易金额7154.68万元,盈利70.04万元。綦某被证监会处以“没一罚一”的行政处罚,合计罚没140万元。据中证协注册证券从业人员信息显示,綦某在2019年7月于东北证券办理了离职注销手续。
证券从业人炒股屡禁不止。
据证监会官网显示,2019年全年,证监会共下发136份行政处罚书,较2018年增加5份。下发市场禁入决定书13份。其中涉及内幕交易的案件55宗,占比超过40%;涉及信披违规案件有29宗,市场操纵案件14宗,从业人员炒股案件9宗。这9宗罚没金额最低6万,最高达2000万元,涉及包括东吴、中航、中信建投、东莞、浙商、开源、申万宏源等多家券商。
证券从业人员需严守不炒股红线,“且行且谨慎”
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是否应该放开?这一议题曾几经讨论。中国银河证券法律合规部工作人员刘俊成曾于2018年发表论文称,我国现有对从业人员个人投资行为管理的监管体系,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有效解决了从业人员面临的利益冲突问题。但随着资本市场发展,这种立法方式,一方面无法满足证券从业人员正当的个人投资需求,另一方面,少数证券行业从业人员利用敏感信息为个人谋取私利的行为仍不断出现,法律、监管政策设定的目标尚未有效实现。
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
中泰证券董事长李玮曾建议修改《证券法》的相关内容,放开对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限制。李玮认为,我国证券市场的情况与当初制订全面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规定时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已经基本具备了放开证券从业人员持有、买卖股票的监管基础。李玮建议,“放开的同时还要规范”,通过修改证券法中的禁止性条款,建立起一套完备的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规制体系,包括建立健全公司自治和行业自律制度,完善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交易禁止制度,建立公司自治、行业自律、行政、民事、刑事多位一体的责任追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