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北京市民用建筑
节能减碳工作方案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推动《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立法工作。落实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新建建筑严格贯彻落实本市现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作。结合城市更新、建筑功能调整升级和老旧楼宇
改造,推动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形成节能、绿色、宜居综合改 造模式。强化绿色建筑运营管理,运用数字信息技术,提升绿色 建筑运营维护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探索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 督机制。鼓励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或能源托管服务模式,提供节能 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等全过程服务。加大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等技术集成示范,初步建立绿色装配式建筑重大科技成果库。
构建绿色回收体系。严格落实《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
定》,加大建筑废弃物源头治理和处置力度,规范现场资源化处置,推广建筑垃圾分类及就近循环使用方式,探索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到 2025 年,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废弃物(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其中装配式建筑排放量不高于 200 吨。全面推广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加大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宣传激励力度, 开展装修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制定完善再生产品标准规范;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应用再生产品,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使用再生产品,实现再生产品应用尽用;加强对再生产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多部门协同,建立与完善建筑废弃物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建筑废弃物可量化、可追踪的全过程闭合管理。
专栏 6 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专项 |
序 号 | 任务 | 内容 |
1 | 健全保障机制 | 深入落实《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强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数据统计,定期开展考核评估。拓展绿色金融服务模式,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探索由金融机构、市场主体等成立绿色发展基金支持民用建筑节能减碳工作。 |
2 | 推广绿色建材 | 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造价信息发布机制。 |
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高标准商品住宅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
加强与外省市相关部门协调,推进水泥、砂石运输采用“公转铁”和新能源汽车运输,选择合适物流园区建设建材绿色仓储基地。 |
3 | 推广绿色建筑 | 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城市副中心新建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到 2025 年,新建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力争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
4 | 推广超低能耗建筑 | 鼓励研究建筑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储能与高效利用技术;加快修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制订农宅抗震节能设计标准;推广新型低碳节能建筑保温墙材,推广使用高能效建筑设备。 |
制定《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减碳工作方案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本市超低能耗建筑政策标准体系。新建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新建养老建筑、幼儿园及学校的教学、办公、宿舍楼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在商品住宅建设中鼓励实施超低能耗建筑;在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地区和功能园区推动实施超低能耗建筑。全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