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产业队伍建设,强化人力资源支撑
(一)加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完善行业劳务用工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完善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制度,持续升级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向个人手机端延伸,搭建和完善政策公
告、招聘求职、合同签订、工资发放、教育培训、咨询互动等更多功能模块,促进建筑劳务市场用工有序流动,规范用工秩序。
研究制定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推行装配式建筑灌浆 工、构件装配工、钢结构吊装工等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加强与相 关外省市协作,探索研究新形势下我市建筑劳务基地建设新模式。鼓励建筑企业通过培育自有建筑工人、吸纳高技能技术工人和职 业院校毕业生等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核心技术工人队伍;鼓励 工程发包、评优评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自有建筑工人占比大 的企业。推动建筑劳务企业转型,引导劳务企业劳务队伍向以高 技能工匠为关键“节点”、以产业工人为主要“网格”的专业化 作业队伍发展。
完善产业工人培育机制。适应新时期行业转型升级需求,支
持企业探索培养建筑工业化、数字智慧化、绿色低碳化等相关新兴职业工种产业工人,逐步引导施工现场劳务工人向工厂化预制构件生产专业技能工种和施工现场智能化装配施工专业技能工种转变,减少施工现场人员数量,依托行业转型升级提升青年人才吸引力,积极应对建筑工人队伍老龄化,打造充满活力、职业向心力强的高素质、专业化产业工人队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 企业培养与学校教育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产业工人培育协作机制。支持企业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业校双师联合培养”等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鼓励企业采取建立培训基地、校企合作、购买社会培训服务等多种形式,实现技能培训、实操训练、考核评价与现场施工有机结合。
完善行业工匠培育机制。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健全以职业能
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建立首席技师制度、技能要素参与薪酬分配等制度。基于实名制管理平台,探索建立建筑工人工作经历、学习参训记录积分制,构建工人自我激励、持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的良性机制。健全工匠评选机制,颁授优秀工匠荣誉称号,加大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力度。鼓励企业和行业协(学)会积极举办各类技能竞赛,以赛促建,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