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物业管理的问题。物业管理对业主日益重要,所以这个问题比较突出。
不少期房预售合同在签字时都没有物业管理条款,更没有收费标准了。等搬进去以后,往往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在具体条款、收费标准问题上争执不休。少数开发商故意不在签合同时签管理公约,是想以既成事实胁迫投资者,从而达到收取高额管理费的目的。还有一些开发商,交房时要求购房人士必须先签订各种物业管理合同,并先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等,否则就不给钥匙、不办入住手续等。应该说这些是不尽合理的,建议广大的购房人士对此多做一些了解在合同中不吝笔墨,做一些必要的约定。
三、签一份防陷阱的买房合同
许多购买过房屋的人都会发出这样的感慨:"签订一份防陷阱的合同,对购房人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原因就是购房人对所购商品(房屋)的了解主要是通过开发商的知名度、楼盘的宣传材料、售楼人员的讲解、朋友介绍等途径,然后才考虑是否买房。由于不可能全程跟踪房屋的建造过程,这就导致购房人所获知的信息有些片面,于是,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人就显得比较被动。往往因为自己对购房知识的不了解而一再落入陷阱,怎么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呢?最好的办法就是签订一份没有陷阱的合同,以此来保证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房博士提醒购房人:"不仅在选购房屋的时候需要慎重,在决定签购房合同、交第一笔定金前也必须非常慎重,一份详细、具体的合同既能在开始的时候避免落入开发商的圈套,又能为你的维权带来很大方便。"
目前,许多房产交易还处在"卖方"市场阶段,开发商对《商品房买卖合同》非常了解,甚至可以说是进行过精心的研究,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高手",许多房地产商便借助自己的优势,与购房人签订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的合同,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进行缜密的思考,注意以下几点,以免受经济损失。
1.认准签约主体
在商品房销售中,很多开发商都会委托中介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受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该认准签约主体--《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公司,对交易中涉及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等也都要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才能避免"一房多售"等现象的发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2.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先不要急于签约,而应该仔细阅读其中的各项内容,如果对部分条款和专业术语不理解或概念模糊,可以向当地的房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