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连带5名车组长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强迫交易罪,被公诉至北京朝阳法院。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振强因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公司员工徐明江等五人也因同一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半不等,均处罚金2万元;四方公司还被处罚金50万元。

除了被敲诈勒索外,还有人因搬家而被骚扰,给人搬个家,搬家公司员工非要跟女客户搞对象。
在厦门市上班的网友“不稻子”曾在“快狗打车app”搬家时结识了一名搬家人员,“当时我从厦门的集美区搬到湖里区,由于有楼梯,我还加了50元的小费”。
据“不稻子”回忆,搬家后这位搬家人员却持续在微信用“你结婚了没?”“有男朋友没?”“可以跟你视频吗?”“一个人寂寞无聊”等语言骚扰她。

(被骚扰后,网友向搬家公司方投诉)
“不稻子”本想删除该名搬家人员,也想过报警,但又担心其找上门来,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这些打着搬家的旗号公然抢钱的行为固然可恶,但是,如果不是有人提供桥梁,普通消费者又怎么能找到这些注册经营地址是假的、公司名字是假的、官方网站也是假的“搬家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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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遭遇坐地起价的消费者,都是通过网上搜索来寻找搬家公司。搜索引擎的指向,让客户容易将山寨公司当成“真李逵”,源源不断地送上门供其“割韭菜”。
在吴女士与四方兄弟公司的那单搬家业务中,就有着搜索引擎的重要“贡献”,四方兄弟公司正是她从搜索引擎中找到的排名第一的搬家公司。

这些公司往往在竞价排名中投入重金,四方兄弟出事后,有人曾帮其算过,每天用在搜索引擎上的花销不会低于6000元,不是每年,不是每月,是每天哦。
另有搬家公司搬运工表示,他所在的公司高度依赖数字同城、某度等网站的竞价排名。由于竞价排名费用昂贵,搬运工的人工费用遭到压缩。他所在的公司工人提成只有约10%,如果兼任司机,提成可以达到18%。
而微薄的回报下,工人们更愿意在报价中做手脚,以赚取额外报酬。这也是造成搬家行业乱象的一个原因。

而数字同城就更不要脸了,收着搬家公司的广告费,还抢搬家公司的客户,管你是不是正经的搬家公司,一律“黑吃黑”。
北京亿通达搬家公司曾把其广告投送平台数字同城告上法庭,这场甲方告乙方并不只是经济纠纷那么简单。
亿通达搬家曾在数字同城网站进行网络推广宣传,其主营业务为货运搬家,而数字同城经营有自营的数字搬家业务,存在竞争关系。二者签订了《网络推广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数字同城负责在其网站网页中为亿通达搬家公司提供各项推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