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操盘手合作理财协议
一、合作总则
甲方作为具备专业资质的私募基金实力操盘手,与乙方开展合作理财及股票代客操作业务。双方旨在通过专业投资运作,实现资产的合理增值。合作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风险自担,甲方不承诺保证投资收益,亦不承担账户资金亏损风险。
二、合作方式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存有资金的股票账户,并授予甲方账户操作权限。甲方依据证券市场情况及投资策略,对该账户进行股票买卖操作。合作期限为一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合作条件
乙方投入合作的资产金额需满足人民币五十万元(含)以上、二百万元(不含)以下的要求。同时,乙方需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投资亏损风险,合作期间产生的所有亏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收益分配
当账户资金盈利达到 30%(含)以上时,甲乙双方按照约定比例进行盈利分成,具体分成比例如下:
第一阶段:甲方获得盈利的 30%,乙方获得盈利的 70%;
第二阶段:甲方获得盈利的 40%,乙方获得盈利的 60%;
第三阶段:甲方获得盈利的 50%,乙方获得盈利的 50%。
以达到约定收益率当日及次日作为分成结算期。结算完成后,若一年合作期限尚未届满,且未完成三个阶段合作的,合同自动终止;若乙方希望继续合作,需重新签订协议,新协议期限仍为一年,合作方式不变,分成比例固定为双方各占 50%。
在各阶段合同到期时,若账户盈利未达 30%,但处于 10%(含)至 30%(不含)区间,分成比例调整如下:
第一阶段:甲方获得盈利的 20%,乙方获得盈利的 80%;
第二阶段:甲方获得盈利的 30%,乙方获得盈利的 70%;
第三阶段:甲方获得盈利的 40%,乙方获得盈利的 60%。
若各阶段合同到期时,账户盈利低于 10%,乙方有权收回账户,全部盈利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参与分成。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对乙方提供的股票账户进行操作及提出盈利分成要求。
甲方应秉持专业、谨慎的态度进行投资操作。当账户资金亏损达到 10%(含)以上时,需立即通知乙方,并尊重乙方关于是否继续合作的决定。
甲方不得擅自将账户资金转出或进行其他损害乙方权益的操作,且无权限获取账户资金转至银行卡的相关操作权限及信息。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对账户资金状况及股票交易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可随时登录账户查看相关信息。
当账户资金亏损达 10%(含)以上时,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账户密码,合同终止后所有条款失效。
合作期间,在账户资金有盈利或者亏损未达 10% 的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登录账户进行股票买卖操作或收回账户,亦不得单方面进行股票买卖、对账户资金进行转进转出操作。
乙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在盈利达到分成条件时,配合甲方完成盈利分成结算。
六、特殊条款
若在合同期内购买的股票停牌,且复牌时合同已到期,合同自动延期一个月,自复牌之日起计算。
合同期内,虽有股票停牌,但非停牌股票产生的盈利达到分成条件且能够兑现分成资金的,应及时进行盈利分成,后续合作仍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七、违约条款
若乙方违反协议,拒绝执行盈利分成:
当账户盈利达到 10%(含)以上时,乙方需按照协议约定甲方应得盈利分成金额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若账户盈利低于 10%,乙方需向甲方赔偿人民币 20,000 元。
甲方操作账户导致亏损超过 10%(含)时,未及时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决定是否继续合作,甲方应无条件接受乙方决定;若因甲方过错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除非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终止合同情形。若一方违约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违约按第 1 条执行,甲方违约则需向乙方赔偿人民币 20,000 元。
八、风险说明
乙方需自行承担账户资金亏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市场波动、投资决策失误等导致的资产减值。
甲方面临的风险主要为乙方不按照协议进行盈利分成,由此造成甲方在投资过程中投入的时间、精力及专业知识成本无法得到相应回报。
九、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操盘能力:甲方可向乙方免费提供为期三天的选股服务,以展示专业投资能力。过往投资业绩是甲方投资实力的有力证明。
关于账户安全:乙方股票账户资金受第三方存管机制保护,甲方仅拥有股票买卖操作权限,无任何方式可将账户资金转出。乙方可每日登录账户,实时监管资金及交易情况,充分保障资金安全。
关于投资风险:相较于阳光私募证券类基金认购 100 万元起、亏损 30% 强制止损且封闭一年的投资模式,本合作模式下乙方最大风险为账户资金亏损 10% 左右,且可在亏损达此比例时随时收回账户,有效控制风险。
十、联系方式
若您有合作意向,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吴老师进行股票投资咨询合作:
QQ 联系方式:QQ:2080053532、QQ:2654704327、QQ:3532015225。
官方网址:gphztz.com、gphztz.cn。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