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实力操盘手合作理财与代客炒股,致力于实现每月正收益。
合作方式为:客户提供带有资金的股票账户,由我们操作客户的股票账户,并按照规定进行盈利分成。
合作条件门槛如下:客户资产需在五十万以上、二百万以下,且愿意承受亏损风险,亏损由客户自行承担。若盈利达到 30%以上,可按照三七分、四六分、五五分的比例进行分成。以达到约定收益率当天及次日作为分成结算期,结算完成后,开启下阶段合作。我方作为甲方,客户作为乙方。
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乙方提供股票账户密码以及账户资金(金额在五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甲方负责操作乙方提供的有资金股票账户,合作期限为一年。
双方需遵守以下规则条款:
1.合作期间,甲方不承担账户资金亏损。为保护乙方权益,当账户资金亏损达 10%以上时,乙方可随时收回账户密码,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有条款随之无效。
2.合作期间,若账户资金有盈利或者亏损不到百分之十,乙方不得登录账户进行股票买卖或收回账户。
3.在一年合作期内,当账户资金盈利达百分之三十以上时,甲方可随时提出盈利分成要求,乙方需配合对盈利部分进行分成。分成比例依次为:第一阶段,甲方占三成,乙方占七成;第二阶段,甲方占四成,乙方占六成;第三阶段,甲方占五成,乙方占五成。三个阶段合作完成后,若一年期限未到期,合同自动终止。若乙方需要继续合作,合同期限仍为一年,合作方式不变,分成比例固定为五五分成。
4.在第一阶段合同到期时,若账户盈利不到百分之三十,但盈利在百分之十到三十之间,分成比例为甲方两成,乙方八成;盈利低于百分之十以下,乙方收回账户,盈利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无盈利分成。在第二阶段合同到期时,若账户盈利不到百分之三十,但盈利在百分之十到三十之间,分成比例为甲方三成,乙方七成;盈利低于百分之十以下,乙方收回账户,盈利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无盈利分成。在第三阶段合同到期时,若账户盈利不到百分之三十,但盈利在百分之十到三十之间,分成比例为甲方四成,乙方六成;盈利低于百分之十以下,乙方收回账户,盈利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无盈利分成。
5.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单方面进行股票买卖或对账户资金进行转进转出操作。
6.合同到期时,结算完成后,双方可协商是否继续签订协议合作,遵循自愿原则。
特殊条款:
1.在合同期内,若购买的股票停牌,复牌时合同已到期,则从复牌日开始计算,合同自动延期 1 个月。例如,合同期限为 1 月至 12 月,但股票在 9 月停牌,第二年 1 月复牌,合同自动延期 1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