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构主体,纯个人进行股票代操盘,其盈利分成方式如下:不承诺保本收益,亦不承担亏损责任。所承接的账户资金规模处于 5 万至 200 万区间,2017 年计划承接 2 至 3 个账户。本人曾在代操盘过程中实现盈利 5 万后结束操作。若资金不足或缺乏合作诚意者,请勿打扰。
合作方式为:客户提供带有资金的股票账户,我方负责操作客户的股票账户,并依据规定进行盈利分成。
合作条件门槛为:客户资产需在五十万以上、两百万以下,且愿意承担亏损风险,亏损由客户自行负责。若盈利达到 30%以上,可按照三七分、四六分、五五分的比例进行分成。以达到约定收益率的当天及次日作为分成结算期,结算完成后,开启下一阶段合作。我方作为甲方,客户作为乙方。
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乙方提供股票账户密码以及 5 万以上、200 万以下的账户资金,甲方负责操作乙方所提供的有资金股票账户,合作期限为一年。
双方需遵守以下规则条款:
1.在合作期间,甲方不承担账户资金的亏损。为保护乙方权益,当账户资金亏损达 10%以上时,乙方可随时收回账户密码,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有条款随之失效。
2.合作期间,若账户资金有盈利或者亏损不到百分之十,乙方不得登录账户进行股票买卖或收回账户。
3.在一年的合作期内,当账户资金盈利达百分之三十以上时,甲方可随时提出盈利分成要求,乙方需配合对盈利部分进行分成。分成比例依次为:第一阶段,甲方占三成,乙方占七成;第二阶段,甲方占四成,乙方占六成;第三阶段,甲方占五成,乙方占五成。三个阶段合作完成后,若一年期限未到期,合同自动终止。若乙方需要继续合作,合同期限仍为一年,合作方式不变,分成比例固定为五五分成。
4.在第一阶段合同到期时,若账户盈利不到百分之三十,但盈利在百分之十到三十之间,分成比例为甲方两成,乙方八成;盈利低于百分之十以下,乙方收回账户,盈利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无盈利分成。在第二阶段合同到期时,若账户盈利不到百分之三十,但盈利在百分之十到三十之间,分成比例为甲方三成,乙方七成;盈利低于百分之十以下,乙方收回账户,盈利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无盈利分成。在第三阶段合同到期时,若账户盈利不到百分之三十,但盈利在百分之十到三十之间,分成比例为甲方四成,乙方六成;盈利低于百分之十以下,乙方收回账户,盈利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无盈利分成。
5.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单方面进行股票买卖或对账户资金进行转进转出操作。
6.合同到期时,结算完成后,双方可协商是否继续签订协议合作,遵循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