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多地出台措施刺激消费。
据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山发布”10月6日消息,为进一步发挥消费券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撬动作用,持续刺激消费需求,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回暖,拉动经济增长,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发布《微山县城区购房缴纳契税补贴消费券活动通告》(简称《通告》)。

《通告》提到,城市无房低保户、低收入、特困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和存量房(二手房)的, 县级财政给予购房总价款的10%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微山县:低收入、特困家庭
年底前买房最高补贴3万元
在实行不动产契税补贴方面,按照《通告》,对一手房(含住宅、非住宅),以不动产契税完税时间,按下列比例进行补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县财政按缴纳契税税款比例的20%给予补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县财政按缴纳契税税款比例的15%给予补贴;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县财政按缴纳契税税款比例的10%给予补贴。
对存量房(二手房),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 县财政按缴纳契税税款比例的50%给予补贴。
在实行特殊贡献人员购房补贴方面,按照《通告》,补贴对象为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微山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和存量房(二手房)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才工程支持的人员、劳模。
按照规定,对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才工程支持的人员、劳模,县财政给予购房总价款的10%的购房补贴, 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县级人才工程支持的人员、劳模,县财政给予购房总价款的10%的购房补贴, 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与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同时)享受。
另外,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微山县领办、创办企业(独立法人)且已纳入“四上企业”并于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微山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和存量房(二手房)的退役军人、残疾人、回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对已纳入“四上企业”的,县财政给予购房总价款的10%的购房补贴, 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与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同时)享受。
实行特殊人群购房补贴方面,《通告》显示,纳入“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县级台账管理的渔民,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微山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和存量房(二手房)的,县级财政给予购房总价款的10%的购房补贴, 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与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