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这方面来看的话,继承房子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但大家要知道,对于农村住宅来说,都是小产权房,虽然房子是私人财产,但土地却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而对于那些已经将户口迁移到城市当中的子女来说,是没有权利分到农村的宅基地的。那么对于这种继承父母老房子来说,房子下面的宅基地该如何处理呢?
其实对于这点来说,我国也有着相关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将按照“地随房走”处理。何谓“地随房走”呢?简单地来说,就是房子和土地是属于一体的,如果房子继承到子女的名下,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然也会继承到子女的名下。但不管怎么说,城市户口的子女还是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子的。然而继承到宅基地的使用权后,也不要觉得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一直都在自己名下,而是有一定要求的。
对于城市户口的子女来说,如果继承农村的房子后,也间接地继承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对此而言,如果继承的房子倒塌,或者是老化的不能居住了,再或者是常年无人居住的话,房下的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而且对于城市户口的子女来说,也不能将农村的老房子进行大修大建,不允许拆掉房子重新搭建的。只能对农村的老房子,进行小修小补,以此来改善农村老房子的居住体验。

所以,对于继承农村老房子的城市子女来说,尽量还是要爱惜一下自己农村的老房子,平时多进行一些修补,来保证老房子的质量,避免出现倒塌的问题。而且没事的时候,可以多回农村老家居住几天。不然的话,无论是房屋倒塌,还是太长时间的空置,都会导致宅基地被村集体收回,那样的话,自己可谓是和农村断了联系。平时回到农村老家的时候,连个居住的地方都没有,渐渐地就会导致自己忘了农村老家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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