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请问怎样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在这方面我们采取了哪些硬招实招?能否介绍一下科技体制改革的具体进展?
李萌:
这些问题前些年科技人员反映还是比较多的,都是科技体制改革的攻坚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这十年,习近平总书记从一开始就把科技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亲自领导、亲自部署,许多重大的科技体制改革议题都是总书记亲自提出来的。
中央深改委总共审议了20多个科技领域的重大改革方案。到目前为止,中央提出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部署的143项任务已经全面完成,支撑全面创新的制度性、基础性框架基本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一些长期没有解决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取得了突破。我国首次组建了国家科技咨询委员会,建立了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重构了科技计划体系,解决了科技资源配置封闭分散的问题,科技治理机制更加适应科技发展的需要。建设了国家实验室,启动了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扩大了高校、科研院所的自主权,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形成了推动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
刚才您提到的落实总书记“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指示的改革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包括实施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基于信任的科技项目和经费的管理制度,树立了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大幅度增强了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还有“三评”改革,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有序展开,不少地方和单位探索了分类评价的实现路径。
遵循科学探索和技术创新的规律,对重大的任务实行了“揭榜挂帅”和“赛马”制,对前沿探索项目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还设立了颠覆性技术专项,支持科学家大胆探索。我们还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里普遍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让更多的青年科学家当领军、挑大梁,受到了普遍欢迎。另外,还赋予科学家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像您刚才讲的,让科研人员从繁琐的、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脱出来。
科技成果转化难是过去一直反映的难题,也一直没有解决得很好。近年来,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取向就是加快建立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体系,打通科技、产业、金融之间的通道。为此,大幅度增加了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入的奖励力度,全面下放了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还开展了赋予科研人员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的试点。
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激励企业创新的普惠性政策和制度安排。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2012年的50%、2018年的75%,到目前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制造业领域实行的是100%的加计扣除比例,体现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导向。目前,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有3/4以上是企业投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里面有79%的项目是由企业牵头或者是企业参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