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结算后,若账户再次盈利 30%(含)以上,分成比例调整为甲方 40%,乙方 60%。此时,乙方需及时提取盈利部分,仅保留原始本金继续投资。
第三阶段,当账户第三次盈利达到 30%(含)以上时,双方各获得盈利的 50%。完成三个阶段后,若合作期限未满,合同自动终止;若乙方申请续签,后续合作分成比例固定为 5:5。
特殊情形分成
第一阶段到期时,若账户盈利在 10%(含)至 30% 之间,甲乙双方按 2:8 的比例分成;若盈利低于 10%,乙方收回账户,全部盈利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参与分成。
第二阶段到期时,若盈利在 10%(含)至 30% 之间,分成比例为 3:7;若盈利低于 10%,乙方收回账户,甲方无分成。
第三阶段到期时,若盈利在 10%(含)至 30% 之间,分成比例为 4:6;若盈利低于 10%,乙方收回账户,甲方不参与分成。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比例获得盈利分成,在合作协议范围内享有独立的交易决策权。
同时,甲方需以专业、负责的态度管理账户,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努力实现资产增值。当账户亏损达到本金的 10% 时,需立即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评估是否继续合作。每月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账户交易报告和资产状况分析,让乙方能随时了解账户情况。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随时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账户查看交易记录、持仓情况和资金变动信息。当账户亏损超过本金 10% 时,享有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股票账户信息,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合作期间,除约定情形外,不得擅自登录账户进行交易操作或收回账户使用权,要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和时间节点,配合甲方完成盈利结算工作。
特殊情况处理
合作期间若持仓股票停牌,复牌时合同已到期的,合同自动延期一个月;若停牌期间账户盈利达到分成条件,且非停牌股票可实现部分盈利结算,则先行完成分成,后续合作按原条款执行。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
账户盈利达到 10%(含)以上时,乙方未按约定进行分成的,需按甲方应得收益的两倍支付违约金,并补足应分成款项。盈利不足 10%,乙方拒绝分成的,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万元。乙方擅自干涉甲方交易操作或提前收回账户的,需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预期收益。
甲方违约
若因甲方违规操作或重大决策失误导致账户亏损超过本金 10%,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万元,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合同终止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预期总收益 20% 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