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消息来自学生
宋常的内幕交易,与上市公司国发股份重组事项相关。而在全过程中,宋常昔日的学生陈某成为内幕交易当中的关键人物。在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详细披露了相关细节。
让我们把时间轴拉回2014年。当年10月29日,国发股份召开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三季度财务报告,公司前三季度连续亏损。董事长潘利斌认为,未来很有必要引入新的产业进行资产重组,提升公司的业绩。此后,国发股份开始开展潜在并购重组项目的联系工作。
2014年11月,国发股份董事长在北京与陈某单独见面,告诉陈某国发股份要开展并购重组工作,请其引荐相关并购项目,陈某表示理解并承诺将积极寻找并推荐项目公司。
此后,陈某为国发股份与海格通信下属子公司摩诘创新牵线搭桥,成为两家公司重组项目的介绍人。1月26日,国发股份发布停牌公告,宣布拟筹划重大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2015年1月20日,国发信息内幕交易信息公开前,宋常与陈某有2次电话联系。1月20日宋常与陈某联系后,宋常于1月22日、23日使用“张某瑶”“邢某”账户亏损卖出股票并大量买入“国发股份”。
1月23日陈某前往摩诘创新考察,当日“国发股份”停牌几分钟前,“宋常”账户大量委托买入“国发股份”65万余股,委托金额500余万元,当事人平时下单较为谨慎,每次委托下单平均金额在28万元和36万元之间,单笔委托买入“国发股份”的金额远超平均值,下单时间选择也非常精准,交易行为高度异常。
证监会认定,涉案期间,宋常所控制的三个账户,均存在买入“国发股份”前亏损卖出持仓股票,然后急切买入“国发股份”的行为,委托交易该股票的金额及持仓量明显异于其他股票交易,且3个账户交易“国发股份”的时点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和公开时间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从披露的细节来看,宋常与陈某关系不浅。2001年至2003年,陈某在攻读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期间,宋常为其导师,毕业后一直有联系。此外,宋常曾兼任陈某为法定代表人的上海同亿富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顾问。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陈某在项目中介业务上有赖于宋常,两人在项目中有过多次合作,其中包括2013年国发股份定增。陈某平日从事项目中介业务,在获取资产转让方或收购方信息后,多次请宋常帮忙介绍对手方,若买卖双方有意向,二人便合作推进并购工作,从二人关系来看,陈某多有求于宋常。”
内幕交易、违规短线交易还亏钱
不过,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宋常这几笔国发股份的股票交易并没能获得盈利,反而亏损超过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