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了别人的钱就要还给别人,这是几千年来亘古不变的道理。但是,欠债虽要还钱,可是如果利用别人急需钱就将手中的钱当成高利贷放出去的话,那就势必会造成很大的麻烦。
2014年7月30日,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在一个山洞的旁边发现了一堆白骨。这立即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立马就前往了广西德保县进行调查。

案发现场有一具已经被风化侵蚀的白骨,经过法医的初步检测,判定该死者为男性,已经死了两三年。除此以外,警方发现该男子的衣着比较好,不像是会在这里自杀的人,而且该男子后背有被刀刺穿的痕迹,所以警方判定这是一起他杀的案件。
根据失踪人口的调查,警方把该死者的身份确定下来,应该是四年前失踪的黄云飞。四年前,黄云飞的妻子报案,称自己的丈夫不见了。但是因为科技手段不发达,再加上线索实在是太少,当时并没有找到黄云飞。
2011年2月,警方在广西靖西县发现一辆废弃汽车,汽车里面有大量血迹。这辆报废汽车的主人就是黄飞云,但是车上的血迹并不是他的。警方猜测,黄飞云已经遇害,但是没有找到黄云飞的尸骨。

黄云飞的妻子称,在自己的丈夫失踪之前,自己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但是黄云飞都没有接听。反而在之后给她发了一条短信,短信上是这样写的:我在赌博不要打扰我的好事。该短信没有标点符号,看上去发的十分着急。
根据黄云飞妻子所说,警方知道了黄云飞竟然在放高利贷。黄云飞在信用社是做放贷和催债工作的,工作的久了,黄云飞也就有了自己的人脉,利用自己的人脉,他就在私底下干起了放高利贷的工作。随后,黄云飞的妻子将欠债人的信息交给警方。
黄云飞将欠债人的信息都写在了一个本子上面,里面夹杂着不少的欠条。在警方翻阅这个笔记本时,一名叫农建强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笔记本里面记载,农建强借款一万元,加上本金和利息,他要还两万多。但是因为他晚还了一天,这笔钱就利滚利到了六万多。
“我丈夫就在在出去要高利贷的时候不见的。”根据黄云飞妻子的口述,警方前往农建强的居住地将他带回警局,农建强很快就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农建强是一个包工头,经济条件还算不错,但是却因为爱上赌博欠下了高利贷,他没想到在黄云飞那里欠下的高利贷会成为一个补不了的大窟窿。
“那天,黄云飞又来找我要钱,我实在拿不出钱了,就去找村里的人借,但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借我钱,后来,黄云飞说我要是再不还钱他就要动我的家人,他还拿了一把刀威胁我,最后我把刀抢了过来把他杀了。”
农建强犯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农建强对杀害黄云飞的事实供认不讳。农建强本身是一个赌徒,喜欢赌博,俗话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但是很明显,经常借高利贷的农建强肯定不是小赌。在黄云飞找农建强要债时,农建强将黄云飞杀死,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


黄云飞利用公款放高利贷的行为也是违法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黄云飞从事放债、催债的工作,如果他能够按照法律的要求管好自己,那他可能就不会被农建强杀死。黄云飞去世了,所以公安机关也没有办法把一个不在世界上的人关进监狱。如果农建强了解法律,他完全可以把黄云飞告上法庭。
最新的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当中的规定,民间借贷利息已经下调至15.4%,超过这个利息点,都属于不合法,法院不予支持的范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就算黄云飞海活着,他也必定拿不到那么多钱,因为他放的贷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不会受到法律的承认,也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当初农建强能够深知这个道理,那么也他就应该不会犯下这样的错误了。
国家出的这两条规定,都能帮助民间借贷的人,要明白,国家是会保护民众的基本权益的,当某样东西高出了适当的范畴,国家是会帮助我们的。如果真的在不得已的情况之下必须走这条路,那么也要认清法律,避免被人蒙骗。
赌博就是一个陷阱,这个陷阱还只会让人越陷越深。赌徒的心理十分复杂,大部分都是为了钱,为了天上能够掉馅饼,可是天上不仅不会掉馅饼,反而会把自己变成别人的馅饼。“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还是不要赌博为好,以免被金钱迷惑,成为金钱的奴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