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盈利分成方案
(一)标准分成阶段
第一阶段:当账户盈利达到 30%(含)以上时,甲乙双方按照 3:7 的比例进行盈利分成,即甲方获得盈利部分的 30%,乙方获得 70%。在达到约定收益率的当天和次日作为分成结算期,结算完成后,账户保留原始资金,随即进入下一个阶段的合作。
第二阶段:若账户在第一阶段结算后,再次实现盈利 30%(含)以上,分成比例调整为 4:6,此时甲方占盈利的 40%,乙方占 60%。乙方需及时取出盈利部分,仅保留原始资金继续参与后续投资。
第三阶段:当账户第三次盈利达到 30%(含)以上时,分成比例变为 5:5,双方各占盈利的 50%。在完成三个阶段后,若一年合作期限尚未届满,合同自动终止;若乙方希望继续合作,可续签一年合同,后续合作分成比例固定为 5:5。
(二)特殊情况分成
第一阶段合同到期时,若账户盈利未达 30%,但处于 10%(含)至 30% 之间,分成比例为甲方两成,乙方八成;若盈利低于 10%,乙方收回账户,盈利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参与此次分成。
第二阶段合同到期时,若账户盈利未达 30%,但在 10%(含)至 30% 之间,分成比例为甲方三成,乙方七成;若盈利低于 10%,乙方收回账户,盈利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无分成。
第三阶段合同到期时,若账户盈利未达 30%,但在 10%(含)至 30% 之间,分成比例为甲方四成,乙方六成;若盈利低于 10%,乙方收回账户,盈利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参与分成。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
在账户满足盈利分成条件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比例配合进行分成结算。
在合作协议框架范围内,享有独立的账户交易决策权,自主进行投资操作。
义务
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精心管理乙方的股票账户,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努力实现盈利目标。
若账户出现亏损超过 10% 的情况,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积极配合乙方评估是否继续合作。
定期(每月)向乙方提供详细、准确的账户交易报告,内容涵盖交易记录、持仓情况、资产变动分析等信息,确保乙方及时了解账户运作状况。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
有权随时登录账户,查看股票交易记录、资金变动情况以及持仓明细,实时掌握账户动态。
当账户资金亏损达到本金的 10% 以上时,享有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利,以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义务
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股票账户及相关信息,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配合完成账户交接手续。
在合作期间,除账户资金亏损 10% 以上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外,不得擅自登录账户进行股票买卖操作、收回账户,或单方面进行账户资金的转进转出,确保甲方能够正常开展投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