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若账户在第一阶段结算后,再次盈利 30%(含)及以上,分成比例调整为 4:6,此时乙方需提取盈利,仅保留原始本金继续投资。
第三阶段:当账户第三次盈利达到 30%(含)及以上,分成比例变为 5:5。完成三个阶段后,若合作期限未满,合同自动终止;若乙方申请续签,后续分成比例固定为 5:5。
(二)特殊情况分成
第一阶段到期:若合同到期时,账户盈利在 10%(含) - 30% 区间,甲乙双方按 2:8 分成;若盈利低于 10%,乙方收回账户,盈利全归乙方,甲方不分成。
第二阶段到期:盈利在 10%(含) - 30% 区间,分成比例为 3:7;低于 10%,乙方收回账户,甲方无分成。
第三阶段到期:盈利在 10%(含) - 30% 区间,分成比例是 4:6;低于 10%,乙方收回账户,甲方不参与分成。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
按约定比例获取投资收益。
在协议范围内,拥有独立的账户交易决策权。
义务
运用专业技能和经验,谨慎管理账户,努力实现资产增值。
当账户亏损达到本金 10% 时,立即通知乙方,并配合评估是否继续合作。
每月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账户交易报告和资产状况分析。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
随时登录账户查看交易记录和资金变动情况。
账户亏损超过本金 10% 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
义务
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股票账户信息,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合作期间,除约定情形外,不擅自登录账户交易或收回账户。
按约定比例和时间,配合甲方完成盈利结算。
七、特殊条款
(一)股票停牌处理
若合作期内持仓股票停牌,且复牌时合同已到期,合同自动延期一个月;若停牌期间账户盈利达到分成条件,且非停牌股票可实现部分盈利结算,则先行完成分成,后续合作按原条款执行。
(二)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重大政策调整、证券市场异常波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待影响消除后,双方可协商继续合作或终止合同。
八、违约与责任
(一)乙方违约
账户盈利达到 10%(含)以上,乙方未按约定分成,需按甲方应得收益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盈利不足 10%,乙方拒绝分成,需支付甲方违约金 2 万元。
乙方擅自干涉甲方交易或提前收回账户,需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和预期收益。
(二)甲方违约
若因甲方违规操作或重大失误,导致账户亏损超过本金 10%,甲方需支付乙方违约金 2 万元,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合同终止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预期总收益 20% 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