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完成后,自动开启下一阶段合作。若三个阶段合作均已完成,但一年合作期限尚未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若乙方有意继续合作,需在合同终止前 [X]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新合同合作期限为一年,分成比例固定为甲方 50%、乙方 50%。
(四)未达预期盈利的处理
若在各阶段合同到期时,账户盈利未达 30%,但处于 10%(含)至 30% 区间,分成比例调整为:
第一阶段:甲方获得盈利部分的 20%,乙方获得 80%。
第二阶段:甲方获得盈利部分的 30%,乙方获得 70%。
第三阶段:甲方获得盈利部分的 40%,乙方获得 60%。
若账户盈利低于 10%,乙方有权立即收回账户,账户内所有盈利归乙方所有,甲方不享有任何分成收益。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操作与收益权: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乙方提供的股票账户进行交易操作,并在满足盈利分成条件时,依据约定比例获得相应的盈利分成收益。
风险告知义务:合作期间,甲方不承担账户资金亏损责任,但当账户资金亏损达到或超过 10%(含)时,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纸质函件)或双方约定的通讯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的亏损情况说明。
操作规范义务:甲方应严格遵守证券市场交易规则及本协议约定,不得擅自对账户资金进行转进转出操作;不得利用乙方账户进行任何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操纵股价、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不得将乙方账户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账户监管权:乙方有权每日在证券交易时间内登录股票账户,对账户的交易情况、资金变动及盈亏状况进行实时监管与查看。甲方应配合乙方的监管工作,在乙方提出合理要求时,及时提供相关交易记录及资金明细。
合同终止权:当账户资金亏损达到或超过 10%(含)时,乙方有权随时收回账户密码,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后,除结算相关条款外,其余所有条款自动失效。乙方应在终止合同后的 [X] 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完成账户交接及相关结算工作。
操作限制义务:在合作期间,若账户资金处于盈利状态或亏损未达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登录账户进行股票买卖操作,不得收回账户,亦不得单方面对账户资金进行转进转出操作。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分成配合义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在甲方提出盈利分成要求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盈利部分的结算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分成金额、协助办理资金划转等。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结算延迟,每延迟一日,乙方应按照应分成金额的 [X%]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