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当账户第三次盈利达到 30%(含)及以上时,分成比例调整为 5:5,双方各占盈利的 50%。在完成三个阶段后,若合作期限尚未届满,合同自动终止;若乙方申请续签,后续合作分成比例固定为 5:5。
(二)特殊情况分成
第一阶段到期:若合同到期时,账户盈利未达到 30%,但处于 10%(含) - 30% 区间,甲乙双方按 2:8 比例进行分成;若盈利低于 10%,乙方收回账户,全部盈利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参与此次分成。
第二阶段到期:若盈利未达 30%,但在 10%(含) - 30% 区间,分成比例设定为 3:7;若低于 10%,乙方收回账户,甲方无分成权益。
第三阶段到期:若盈利未达 30%,但在 10%(含) - 30% 区间,分成比例为 4:6;若低于 10%,乙方收回账户,甲方不参与分成。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
有权按照本方案约定的分成比例获取投资收益。
在合作协议框架范围内,享有独立的账户交易决策权。
义务
运用自身专业技能和丰富经验,审慎管理账户,致力于实现资产的稳健增值。
当账户亏损达到本金的 10% 时,须立即通知乙方,并积极配合乙方对是否继续合作进行评估。
定期(每月)向乙方提供详细、全面的账户交易报告及资产状况分析。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
有权随时登录账户查看交易记录及资金变动情况。
当账户亏损超过本金 10% 时,享有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
义务
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股票账户及相关信息,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在合作期间,除本方案约定情形外,不得擅自登录账户进行交易操作或收回账户。
严格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和时间节点,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盈利结算工作。
七、特殊条款
(一)股票停牌处理
若合作期内持仓股票停牌,且复牌时合同已到期,合同自动延期一个月;若停牌期间账户盈利达到分成条件,且非停牌股票可实现部分盈利结算,则先行完成分成,后续合作按原条款继续执行。
(二)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政策重大调整、证券市场异常波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消除后,双方可协商继续合作或终止合同。
八、违约与责任
(一)乙方违约
若账户盈利达到 10%(含)以上,乙方未按约定进行分成,需按甲方应得收益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盈利不足 10%,乙方拒绝分成,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万元。
乙方擅自干涉甲方交易操作或提前收回账户,需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预期收益。
(二)甲方违约
若因甲方违规操作或重大失误导致账户亏损超过本金 10%,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万元,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