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回来,这个女生一下飞机就拖着行李箱直奔这家长租公寓总部,发现那边“两头骗”。回家之后,房东立刻找上门来。她把那本厚厚的民法典抱在怀里,试图跟房东讲法律。
“搬走!你没跟我签合同!听见了吗,你没跟我签合同!”房东冲她吼,“你在我这赖着有意思吗?你太赖皮了你!”然后把防盗门卸下来就搬走了。
经过前后报警4次,她终于让房东明白,双方都是受害者,房东被长租公寓拖欠房租,可以向法院起诉这家公司,但拆门等影响租客正常居住的行为是违法的。
最后她跟房东签了和解协议,把大门装回来,剩余租期减半,共担损失,她还去派出所给维护她权益的民警送了面锦旗。
“我如果早一周采访你就好了。”我跟她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在我看来,这个姑娘是一个教科书级别的租客维权范例。
但是过了几天,她给我发来信息,说每天都在提心吊胆。“有时候我都会想,像你这样损失一些钱是不是最好的方法。”“精神恐慌和损失金钱相比,我也不知道哪个更重要了。”
她说,来北京3年,第一次考虑是否要离开。
我觉得自己没有理由挽留她,但是我私心还是希望她留下,因为像她这样的年轻人,正是我留在北京租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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