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自上次分成后至月底出现亏损,乙方不但拿不到分成报酬,而且要账面资金再次超过上次分成时再开始分成。
乙方的指定银行帐户:户名: 帐号: 开户行:
四、亏损及责任: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由不可抗拒因素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拒因素的定义参照期货交易的相关规定)。
2、乙方承诺将协议期内亏损控制在起始资金的20%以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当协议期内委托账户的亏损在起始资金20%以内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协议期委托帐户的帐面亏损达到起始资金20%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且对超出20%以外部分的亏损,乙方需补上等于起始资金亏损的20%。以此来保证甲方最大亏损在20%(表示水平不可信)。
五、协议的起始和终止: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3、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或者甲方未与乙方协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出金等违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若本协议终止由甲方单方面引起,盈利部分对半分配,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则本协议须终止。在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不进行对当期利润的分配,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由乙方承担结算期出现的亏损,并且乙方返还甲方给付的账户管理费。
六、操作理念:
乙方的投资理念是技术是朋友,基本面上亲戚;安全投资,长期稳定的获利,确保在20%的风险范围内将收益最大化。实现双赢。
七、双方配合:
乙方依照合同承担对甲方的信托责任。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要在非交易时间查看并监控自己的资金情况即可。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理财协议书 篇8
甲方: 理财产品认购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平安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为甲方购买乙方销售的平安银行安盈理财1033系列理财产品之协议书。甲方认购本产品所填写并签署的《安盈理财1033系列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以下简称“产品说明书”)、《理财产品委托类申请表》、《安盈理财1033系列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平安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理财产品,达成协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