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利息,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并支付月息额2%作为滞纳金予以补偿,并于下月一并补齐;
2、甲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还乙方本金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支付本金的2%作为滞纳金予以补偿,并于到期之日起一个月内还清乙方;
3、乙方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要求甲方返还本金时,需要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扣取本金总额的2%作为违约补偿;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存档一份。
此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20xx年月 日20xx年月日
委托理财合同(私募)
甲方: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证券账户,证券帐号深圳---------上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
三, 委托方有随时了解投资帐户执行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4、利润分配:
根据委托方划入证券投资帐户的保证金权益采取分段加制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下文所列取的分配权益是所指除去委托方委托本金后,所产生的净赢利)
(1)该投资帐户利润占公开结算日收盘后帐户总资金权益0%——100%段,对属于受托方的分配在其投资帐户的资金净值中的分配部分,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分配比例为6:4
(2)该投资帐户利润占公开结算日收盘后帐户总资金权益100%以上——200%段,对属于受托方的分配在其投资帐户的资金净值中的分配部分,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分配比例为5:5。
(3)该投资帐户利润占公开结算日收盘后帐户总资金权益200%以上——300%段,对属于受托方的分配在其投资帐户的资金净值中的分配部分,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分配比例为4:6。
(4)该投资帐户利润占公开结算日收盘后帐户总资金权益300%以上——400%段,对属于受托方的分配在其投资帐户的资金净值中的分配部分,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分配比例为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