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确定。
申报规则:
申报价格:交易所只接受会员的限价申报。
报价单位:不同的证券交易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股票为“每股价格”,基金为“每份基金价格”,债券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债券回购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价格最小变化档位:A股、基金和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B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001美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01港元;债券回购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005、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01。
涨跌幅限制: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股票、基金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实行PT的股票涨幅不得超过5%,跌幅不受限制。
申报限制: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委托买卖单位:买入股票或基金,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债券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债券回购以1000元标准券或综合券为1手。债券和债券回购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以100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申报上限:股票(基金)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股(份),债券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交易所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不同种类或流通量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竞价规则
竞价方式:证券交易一般采用电脑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竞价时间: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开市价:当日该证券第一笔成交价;证券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收市价: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B股基本交易规则
交易品种:深圳B股和上海B股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北京时间)。
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价格最小变化档位: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01港元,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001美元。
交易单位:委托买卖及清算的价格以一股为准。深市B股买卖数额以一手即1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沪市B股买卖数额一手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
交易方式:深市B股交易方式分为集中交易和对敲交易。